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王妍)2025年初夏的一个下午,沅陵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里,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。原告、被告以及两家大型企业之间的纠纷,已经僵持了很久。庭审进行到关键环节时,原告方突然申请对工程量进行鉴定。审判长敲下法槌,宣布延期审理。

坐在陪审席上的龙小华在笔记本上认真记下了这个节点。那一年,她已经53岁,担任人民陪审员刚满一年。这是她遇到过的最复杂的一起案件,牵涉企业大、涉案金额高、当事人情绪激烈。但她没有因此退缩——相反,她主动向承办法官请缨,希望能协助做些庭外工作。
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,龙小华和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沟通疏导。她背着资料赶到项目现场,一家一家走访座谈,实地核对每一处工程量。面对施工方和发包方各执一词的局面,她不急不躁,用拉家常的方式一点点摸清双方的底线和诉求。
2025年9月1日,原告终于与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,并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。从立案到撤诉,耗时近四个月,没有一纸判决书,却实实在在地化解了一起涉大型企业的矛盾纠纷。当撤诉裁定书下来的那天,龙小华在自己的工作笔记里写下了一句话:“不是所有案子都需要判决,只要双方能达成和解、能解决实际问题,未落判笔而化干戈,也是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的成就。”
这句话,或许正是她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以来的内心写照。
龙小华是土生土长的沅陵人,在成为沅陵法院人民陪审员之前,她在基层工作了大半辈子,熟悉这片土地上的家长里短,也深知乡里乡亲之间的恩怨纠葛。她性格温和却不失主见,办事公道、为人正派,在街坊邻居中口碑一直很好。被选为人民陪审员那天,她站在法院门口,望着高悬的国徽,心里清楚——这份“不穿法袍”的责任,比想象中要沉得多。
为了配得上“无袍法官”这个身份,龙小华开始学习法律知识。忙完陪审工作,就利用空闲时间学习《民法典》,遇到不懂的条款就翻注释、查案例。《人民陪审员法》颁布后,她更是一遍遍地研读,把人民陪审员的职责、权利和义务都烂熟于心。每次接到参审通知,她都提前几天到法院查阅卷宗,把案件事实、争议焦点梳理得清清楚楚。庭审时,她专注倾听双方陈述,独立思考判断;合议时,她敢于把来自群众视角的看法拿到桌面上,与法官的专业判断相互印证。
两年来,龙小华参审的27件刑事、民事案件,无一发回重审,无一因程序问题被质疑。同事们评价她“坐得住、听得进、说得准”,而她自己的要求却更朴素——“坐在那张椅子上,就要对得起当事人看你的每一眼。”
2024年和2025年,龙小华连续两年被评为沅陵县人民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。2026年8月,她又获得了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的通报表扬。龙小华常说,人民陪审员这份工作,让她重新理解了什么是“公道自在人心”——法理不外乎人情,但人情必须建立在事实和法律之上。
在沅陵县城的老街上,人们有时候会看见龙小华匆匆赶路的背影。她多半是去法院参审,或是去当事人家里做调解。她走路不快,但步伐很稳,就像她做陪审工作一样——不急不躁,却始终朝着公平正义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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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